来源 | 十堰晚报
微信合作服务/0719-8622235
保留市域所有高速路口、省界、市界卡点、城区(不含郧阳区)与其他县市区交界卡口,严格查验管控。主要负责:1.对市域内出行的人员,进行测温、绿码查验,私家车不得上高速通行。2.对出市、出省的人员,进行测温、“十堰e出行”二维码查验,允许上高速出行。
1.四类人、六类车的驾驶人员凭绿码、持工作证或工作证明出行。2.十堰城区范围内,经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同意,在复工复产人员名单中的企业员工,由企业批量报批,通过“十堰e出行”办理长效电子通行证(之前已办理的出行证明仍予以认可)、持绿码,可以进出小区、往返企业(单位),出行须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或定点通勤车,不得驾驶私家车上下班。3.小区一般居民每天可安排1名家庭成员持小区出入证、凭绿码,出入小区采购生活必需品。4.看病就医等特殊紧急需求的居民,经社区同意后,持“绿码”可以出入小区,往返医院。5.省内、省外返堰的人员,经“十堰e出行”审核通过,可以返回居住小区或单位住所。
城区返回县市、县市返回城区、县市之间返回的居民,不需要再申请“十堰e出行”,持湖北省健康码“绿码”在普通道路通行,对确实无法申领健康码的,可凭出发地社区(村)出具的14天健康监测证明出行。
允许在堰人员省内出行,省内市外人员(高风险地区除外)返堰,凭身份证、湖北省健康码“绿码”或居住地社区(村)居家14天健康监测证明,通过“十堰e出行”申请批准后通行,允许上高速通行,但不得绕行它处、不得在高风险地区停留,到达目的地后,第一时间向目的地社区(村)报备。
在堰出省人员(北京除外),经目的地社区(村)出具同意返回(接收)证明或电子通行证明,凭湖北省健康码“绿码”或出发地出具本地居家隔离14天健康监测证明,本人及同行人员承诺书(见统一式样),通过“十堰e出行”申请同意后,48小时内可以上高速离堰出行,但不得绕行它处、不得在高风险地区停留,到达目的地后,第一时间向流入地社区(村)报备,并登陆“十堰e出行”上传反馈定位信息。交通出行方式:一是自驾车返程。二是由外省用工方或组织方向租用有营业资质的社会车辆,向流出地县(市、区)指挥部申请包车“点对点、一站式”运输。三是联系乘坐客运专列、飞机包机、包乘合法运营车辆等交通用具。
编辑 | 孟楠 编审 | 陈明
扩散